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办学的方针和培养目标,现开展2012级研究生第二次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和原则
2012级研究生第二次奖学金依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实施评审。
研究生奖学金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开展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质量,严格把关。
二、评定时间节点
1、10月25日--11月5日请各学院完成初评和公示。
公示要求:在学院公告栏中公示初评结果,并将电子版交研究生处网上公示3天以上。
2、11月8日前请各学院将评选结果上报研究生处。
三、评审要求
1、评选范围:2012级研究生(委培研究生、留学生除外);
2、等级比例:严格按照研究生奖学金的等级比例。
工科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70%;管理学科一等奖占5%,二等奖占10%,三等奖占85%。
3、评选方法:2012级研究生第二次奖学金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名进行评选。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总绩点×40%+科研成果成绩×40%+学术竞赛成绩×20%+附加得分
详细评选方法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
4、参与评奖的科研成果、学术竞赛获奖时间截止:上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其相关成果复印件交学院留存备查。
四、上报材料
1、请各学院以Excel表格汇总拟获奖名单,仔细核对学生的姓名、学号;
2、上报表电子版见 附件,也可在 研究生处ftp/ 2012级第二次奖学金评审 文件夹中下载,请严格按照Excel样表格式制作,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共3个表)均需要上交;
3、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3-10-25
附件:2012级第二次奖助学金评审.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