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须知
发布时间: 2018-05-30 浏览次数: 1039
 

各位同学:

欢迎你加入工程大!在正式入学之前,烦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以便学校及时掌握你的情况和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你所填写和提交的个人信息将得到保护。学校按学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这是学校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前提和基础。

一、申请对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程序

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收入证明》,并附上其他证明材料,于921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的研究生辅导员,不提交或申请材料信息不全,将不予审核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入学前为农村户籍的学生此表需经乡、镇一级民政机构盖章确认,入学前城镇户籍的学生需经街道一级民政机构盖章确认,村(居委会)级组织、企业等公章无效,并且民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经办人信息必须填写完全、正确;

2《收入证明》,由就业单位、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予以证明,材料中单位名称、经办人信息、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完整、正确;

3、户籍证明,《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所列家庭成员必须提供对应的户口簿复印件,属于集体户口的家庭成员必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提交时须在有效期内);

4、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家庭低保证明,患重病家庭成员医疗诊断书、出院小结及自费费用清单,残疾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2018530


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收入证明.doc

附件3:务农家庭收入证明.doc